关于公布安徽省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补充备案名单的通知

皖科高〔2021〕5号

发布时间:2021-04-16 10:25 来源:高新处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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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科技局、财政局、税务局: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及《关于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补充备案的复函》(国科火字〔2021〕69号),我省2020年15家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备案抽查,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享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等优惠政策。

附件:安徽省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补充备案名单.docx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安徽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2021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