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安徽省科技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合作银行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4-21 14:57 来源:资管处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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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驻皖银行机构:

为加强金融要素和科技创新结合,规范科技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管理,有力缓解科技企业融资难题,推动科技企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根据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合肥中心支行、安徽银保监局、省信用融资担保集团联合印发的《安徽省科技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管理暂行办法》(皖科资〔2022〕2 号),现面向全省公开征集首批合作银行,请有合作意向的银行机构于2022年4月25日前复函反馈,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特此公告

联系人:程元   联系方式:0551-65234135、18905518938

电子邮箱:260975339@qq.com

崔晓东  联系方式:0551-62678179

附件:1.关于印发《安徽省科技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皖科资〔2022〕2号.docx

2.回复函.docx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4月21日

《安徽省科技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管理暂行办法》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完善金融支持创新体系,开展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试点工作”。省委、省政府为促进市场主体提质扩量增效,明确提出2022年省财政厅调整安排2亿元支持建立科技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开展科技贷款风险补偿试点工作的部署,根据省领导指示,在借鉴广州、深圳等先发地区经验的基础上,省科技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牵头起草了《安徽省科技贷款风险补偿体系试点建设方案(送审稿)》(以下简称《方案》)和《安徽省科技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管理暂行办法(送审稿)》(以下简称《办法》),充分征求、合理吸纳省有关单位和部分金融机构意见,经合法合规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形成了《办法》。

二、政策依据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要完善金融支持创新体系,开展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试点工作”。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强调:要完善普惠金融政策制定和执行机制,健全普惠金融基础设施、制度规则、基层治理,加快完善风险分担补偿等机制,促进形成成本可负担、商业可持续的长效机制。

《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规定: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精准支持力度。

《国务院关于促进融资担保行业加快发展的意见(国发〔2015〕4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有效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切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指导意见》规定:“完善银担合作机制”“建立政银担三方共同参与的合作模式”。

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加强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有效支持,推动普惠小微贷款明显增长、信用贷款和首贷户比重持续提升,扩大政府性融资担保对小微企业的覆盖面,进一步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

2022年省委9号文明确提出:要尽快开展科技贷款风险补偿工作,助力企业纾困。

三、主要内容

(一)《方案》主要内容。工作任务:设立科技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建设科技企业名单库、设立科技企业融资专区以及科技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拨付、科技企业贷款业务跟踪评价。资金来源:将2022年原用于向安徽省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注资的2亿元资金进行调整,用于试点设立省级风险补偿资金池。工作步骤:4月份印发《方案》和《办法》,正式开展试点工作。工作分工:成立省科技贷款风险补偿体系试点建设联席会议,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科技厅。

(二)《办法》主要内容。《办法》明确了风险补偿操作层面的内容,共分六个方面:总则、补偿条件与标准、基本操作规程、管理职责与分工、考核与监督、附则,共31条。重点明确内容如下:

1.补偿条件与标准。明确采取直接贷款方式的,给予合作银行该笔不良贷款(本金余额,下同)30%的风险补偿;采取担保贷款方式的,给予合作政府性担保机构该笔代偿项目不良贷款20%的风险补偿。对合作银行给予科技型企业的首笔贷款,或以纯信用、知识产权、应收账款和存货抵(质)押等方式获得的贷款,给予合作银行35%的风险补偿。

2.企业入库和分级。一是突出企业科技属性,放宽企业入库标准,明确申请企业只需满足在安徽省注册或在安徽开展成果转化、投资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等部门联合制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上一年度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例不低于3%即可入库。二是突出精细分类管理,坚持“宽进细分、精准贷款”,依据企业类型、科研成果、成立年限、企业规模、纳税信用等级等指标,通过建立数字模型自动将入库企业分A、B、C、D四类,对符合条件的ABC三类分别给予1000万元、500万元、200万元贷款授信额度上限,D类企业不予授信,给予银行、担保机构和企业较大弹性空间,提高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