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享受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单位名单核定公示

发布时间:2021-11-22 15:31 来源:政体处 阅读次数:
字体:【    】

根据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1〕23号)、财政部 中央宣传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1家单位《关于“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关税〔2021〕24号)要求,以及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民政厅、安徽省财政厅、合肥海关、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享受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单位名单核定办法》(皖科政〔2021〕16号),我厅开展了2021年第一批享受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单位申报核定工作。经单位申报、条件审核、会议研究等程序,现将拟入选名单及申报材料有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11月22日至11月26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此如有异议,请以真实身份书面向省科技厅提出。

省科技厅政体处,电话:0551-62655281;

省科技厅监督处,电话:0551-62651782;

省科技厅机关纪委,电话:0551-626593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