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定第四批安徽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的通知

皖科外秘〔2020〕332号

发布时间:2020-10-27 15:22 来源:对外科技合作处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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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科技局,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有效对接和利用全球科技创新资源,省科技厅根据《关于加强安徽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建设若干意见》(科外秘〔2012〕429号)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建设总体布局,组织专家对各市科技局和有关归口管理单位推荐的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进行评审,经厅务会研究决定,已于厅网站公示无异议,现认定“园艺作物种质创新与应用示范型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等25家基地为第四批安徽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

请各基地扎实推进相关领域科技创新发展,积极开拓国际科技合作渠道,创新合作方式,丰富合作内容,提高合作成效,使安徽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成为技术领先、人才聚集的国际化平台。

附件:第四批安徽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认定名单.docx

安徽省科技厅

2020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