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2986088/202307-00011 组配分类: 行政许可双公示
发布机构: 省科技厅 主题分类: 综合业务
名  称: 关于准予蚌埠医学院实验动物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
词: 文  号: 皖科基动物秘〔2023〕2号
信息来源: 基础研究处
发布日期: 2023-07-04 08:44:53 成文日期: 有效
性: 有效

关于准予蚌埠医学院实验动物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

皖科基动物秘〔2023〕2号

日期:2023-07-04 08:44 来源:基础研究处 阅读次数: [ 字体:   ]
蚌埠医学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实验动物管理条例》《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安徽省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安徽省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省科技厅受理并审查了蚌埠医学院的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新申请,符合准予行政许可的法定条件。现将有关行政许可事项通知如下:

准予实验动物使用许可申请(新申请)

单位名称:蚌埠医学院。

法定代表人:翁建平。

设施地址:蚌埠医学院科研大楼9楼西侧。

使用许可适用范围:屏障环境(SPF级大、小鼠,460㎡)。

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号:SYXK(皖)2023—009。

许可证有效期:2023年7月4日—2028年7月3日。

请你单位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操作规程,强化实验动物质量和使用环境设施控制,加强许可证管理。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2023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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