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2986088/202009-00050 组配分类: 行政许可结果
发布机构: 省科技厅 主题分类: 综合业务
名  称: 关于发放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人工智能研究院(安徽省人工智能实验室)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的通知
词: 文  号: 皖科基奖秘〔2020〕298号
信息来源: 省科技厅
发布日期: 2020-09-20 11:11:57 成文日期: 有效
性: 有效

关于发放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人工智能研究院(安徽省人工智能实验室)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的通知

皖科基奖秘〔2020〕298号

日期:2020-09-20 11:11 来源:省科技厅 阅读次数: [ 字体:   ]

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人工智能研究院(安徽省人工智能实验室):

根据《实验动物质量管理办法》《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和《安徽省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实验动物环境设施检测和验收组现场审查验收,你单位符合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申请条件,准予发放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许可证自颁发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五年。

请你单位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操作规程,强化实验动物质量和使用环境设施控制,加强许可证管理。

附件:实验动物许可证发放单位信息表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2020年9月19日

附件

实验动物许可证发放单位信息表

许可证号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设施地址

适用范围

设施面积

有效期限

SYXK(皖)2020006

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人工智能研究院(安徽省人工智能实验室)

吴枫

安徽省合肥市望江西路5089号中科大先研院慧生楼11

普通环境

使用动物品种:普通级猴

主要动物实验科目:免疫学、药效学、肿瘤生物学、神经行为学实验

 200平方米

2020919日—2025918

屏障环境

使用动物品种:SPF级小鼠、大鼠

主要动物实验科目:免疫学、药效学、肿瘤生物学、神经行为学实验等

 700平方米

 

(注:SCXK为生产许可证简称,SYXK为使用许可证简称)

关于发放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人工智能研究院(安徽省人工智能实验室)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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