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人工智能研究院(安徽省人工智能实验室)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的通知
皖科基奖秘〔2020〕298号
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人工智能研究院(安徽省人工智能实验室):
根据《实验动物质量管理办法》《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和《安徽省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实验动物环境设施检测和验收组现场审查验收,你单位符合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申请条件,准予发放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许可证自颁发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五年。
请你单位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操作规程,强化实验动物质量和使用环境设施控制,加强许可证管理。
附件:实验动物许可证发放单位信息表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2020年9月19日
附件
实验动物许可证发放单位信息表
许可证号 |
单位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设施地址 |
适用范围 |
设施面积 |
有效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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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YXK(皖)2020—006 |
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人工智能研究院(安徽省人工智能实验室) |
吴枫 |
安徽省合肥市望江西路5089号中科大先研院慧生楼11层 |
普通环境 |
使用动物品种:普通级猴 主要动物实验科目:免疫学、药效学、肿瘤生物学、神经行为学实验等 |
200平方米 |
2020年9月19日—2025年9月18日 |
屏障环境 |
使用动物品种:SPF级小鼠、大鼠 主要动物实验科目:免疫学、药效学、肿瘤生物学、神经行为学实验等 |
70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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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SCXK为生产许可证简称,SYXK为使用许可证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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