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在皖创新创业扶持计划管理及对外科技合作计划项目、基地管理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及《安徽省省级预算单位变更政府采购方式审批管理办法》(财购[2015]560号)的规定,现就本项目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予以公示。
一、采购人名称: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
二、采购人地址: 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996号;
三、采购人联系电话: 0551-62657892 ;
四、采购项目名称:省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在皖创新创业扶持计划管理及对外科技合作计划项目、基地管理;
五、拟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项目管理服务;
六、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102万元 ;
七、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根据财政部《财政部深化地方事业单位改革做好财政相关工作的通知》(财综〔2016〕14号)“完善和落实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财政政策”精神,“对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原则上维持分类前财政补助水平,以项目支出形式给予支持,具体以政府购买服务为主”;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编办《关于做好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财综〔2017〕47号)中“支持行政主管部门向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购买服务”精神,“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批复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可采取直接委托方式购买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服务项目”,“对购买内容相对固定、连续性强、经费来源稳定、价格变化较小等经常性购买服务项目,签订的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可适当延长履行期限,最长可以设定为3年”。
2、根据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科学技术厅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财教〔2018〕1201号),安徽省科技厅将“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创新创业扶持计划管理”、“对外科技合作计划项目、基地管理”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3、根据《省科技厅2020年第11次厅务会纪要》精神,省科技厅对外科技合作处将“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创新创业扶持计划管理”及“对外科技合作计划项目、基地管理项目”列入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预算金额102万元。
4、“省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在皖创新创业扶持计划管理”和“对外科技合作计划项目、基地管理”是系统性、持续性工作。安徽省科技厅自2015年以来,一直委托安徽省对外科技交流中心承担上述工作,产生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八、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
安徽省对外科技交流中心
九、拟定唯一供应商地址:
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996号安徽省科技厅办公楼三楼
专家论证意见(预算金额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项目需提供,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可不提供):
1.“省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创新创业扶持计划管理及对外科技合作计划项目、基地管理”采取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符合国家和省相关文件精神。2.“省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创新创业扶持计划管理”和“对外科技合作计划项目、基地管理”是系统性、持续性工作。安徽省对外科技交流中心自2015年以来,一直承担省科技厅对外科技合作处委托的“省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创新创业扶持计划管理”和“对外科技合作计划项目、基地管理”,提供了创新性增值服务,积累了大量国际科技合作资源,与海外机构签订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各项合作协议,形成了一支专业化的管理团队,产生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也得到了相关企业科研院所的好评,安徽省科技厅对该中心工作表示满意。3.安徽省对外科技交流中心符合单一来源采购要求。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创新创业扶持计划管理经费预算50万,对外科技合作计划项目、基地管理经费预算52万,预算合理。
一、专家名单、工作单位、职称:
张彤,安徽大学,高级工程师;
王瑞,安徽农业大学,副研究员;
赵婧,安徽省农业科学院土壤肥料研究所,高级会计师。
十一、公示期限:2020年9月10日至2020年9月16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科学技术厅机关纪委(地址: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996号,联系电话:0551-62659375)反映,同时抄送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地址:合肥市阜南西路238号;联系电话:0551-68150413)。如无异议,公示结束后将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