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2986088/202005-00052 组配分类: 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 省科技厅 主题分类: 2020年信息,综合政务
名  称: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2020年工作要点
词: 文  号:
信息来源: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发布日期: 2020-05-26 09:40:45 成文日期: 有效
性: 有效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2020年工作要点

日期:2020-05-26 09:40 来源: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阅读次数: [ 字体:   ]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及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提升科技创新支撑引领作用为目标,以体系建设和能力建设为主线,以制度建设为保障,聚焦推进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科技需求,坚定不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着力推进“四个一”创新主平台和“一室一中心”分平台建设,着力支撑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着力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全面提升科技创新治理能力,加速创新型省份建设,努力打造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科技创新策源地,为加快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二、重点任务

(一)打造原始创新策源地

1.大力推进量子信息和微尺度创新平台建设。加大基础工程建设力度,建成量子信息与量子科技创新研究院一期工程。支持合肥微尺度物质科学研究中心建设。(基地处,资管处、基础奖励处、引智人才处。逗号前为牵头处室,下同)

2.稳定运行和发展“一室一中心”。研究制订“一室一中心”评估指标体系和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对首批“一室一中心”开展阶段性绩效评估,有序扩容升级“一室一中心”,加强日常运行管理,落实稳定支持机制,推动“一室一中心”开展基础性、原创性科学研究和技术攻关。(基地处,资管处、基础奖励处等)

3.加强应用基础研究。提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指南凝练和项目申报水平。修订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设立省自然科学基金优青项目和重点项目,形成人才类、探索类、需求导向类项目资助体系,加快与骨干企业、高校院所设立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支持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支持省属高校发展,围绕我省优势学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加大省科技计划对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的投入比例。(基础奖励处,资管处、高新处)

4.优化创新基地布局。优化组合现有国家重点实验室,积极支持相关单位争创国家重点实验室,争取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分中心落户我省。探索完善省重点实验室、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运行机制,开展定期评估和绩效评价。配合做好创建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工作。(基地处,规划处、基础奖励处、高新处、社发处、成果区域处)

5.深化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和合芜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推进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支持能源研究院、人工智能研究院建设,支持组建大健康研究院、环境科学研发平台、未来技术综合研究基地建设,扎实推动合肥、上海张江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两心”共创。组织开展合芜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试点政策实施效果评估,争创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合肥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支持高标准建设合肥滨湖科学城。(成果区域处、规划处,基地处、高新处)

(二)加强产业关键技术突破

6.组织重点研发和科技重大专项。进一步优化六大类省科技计划功能定位,组织实施500项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完善多元化项目资助模式,采取事前补助、事后补助、稳定支持、股权(债权)投资等方式,引导企业和高校、科研院所联合承担重大科技项目,组织实施重大科技成果工程化研发专项,开展产学研协同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探索制订科研经费管理使用负面清单。加强与央企合作。(资管处,政体处、规划处、高新处、农村处、社发处、成果区域处)

7.争取国家重大科技计划项目。在部分领域和重大产品,加大科技项目培育力度,支持我省高校院所和行业龙头企业牵头或参与实施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项目等。研究制订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 (资管处,基础奖励处、高新处、农村处、社发处、成果区域处)

(三)加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8.建设安徽科技大市场。提升安徽创新馆运营水平,建立完善厅市共同管理工作机制,深度参与、积极配合安徽创新馆运营管理。整合现有技术产权市场功能,开展科技成果路演展示、挂牌交易、拍卖等活动,统筹推进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成果转化。高质量办好中国(安徽)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交易会,组织相关专题路演对接活动,举办第九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安徽赛区赛事,协调办好第十四届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大会,建立健全科技研发、技术熟化、产业孵化、企业对接、成果落地的完整转化机制。 (成果区域处,规划处、政体处、资管处、高新处等)

9.实施科技企业孵化器质量提升行动。研究探索支持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发展的政策措施,培育引进一批市场化、专业化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和技术经理人队伍。修订完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管理办法,加强专业化“双创”载体建设,新增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20家。加大科技服务业专业人才培养,支持安徽中澳科技职业学院设置知识产权专利代理人等相关专业,争取在高校建立专业化国家技术转移中心试点,启用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系统。(成果区域处,中澳科技职业学院)

10.深化与大院大所合作。抓好支持与大院大所合作政策落地,通过政策引导和激励,支持一批国内外知名高校院所在我省尤其是县域设立研发机构,开展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深化与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合作,发挥中国工程科技发展战略安徽研究院作用。(规划处)

11.推进科技金融融合。推动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运营,建立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管理信息系统,参股设立3~5支子基金,投资支持5~10个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支持省科技融资担保公司发展,完善风险补偿机制,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扶持力度,力争全年科技型企业融资担保业务达12亿元。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在省股权交易中心科技创新专板挂牌。(资管处,成果区域处、高新处)

(四)增强产业创新发展新动能

12.支持科技型企业创新发展。加大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指导、培训和服务力度,提升高新技术企业发展质量。实施“三比一增”高新技术企业加速成长行动,落实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科技型初创企业发展的政策。开展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推进开展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常态化推进“四送一服”双千工程,组织好现场集中服务活动,落实好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税收普惠政策,持续开展创优营商环境提升行动,打造提升科技领域“四最”营商环境。(高新处,政体处、资管处)

13.推进科技园区建设。研究制订我省推进高新区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力争安庆、滁州高新区获批为国家高新区,支持阜阳界首、宣城等高新区创建国家高新区,持续支持合肥国家高新区建设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健全农业科技园区体系,争创合肥国家农业高新区,推进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提质增效,新建一批省级农业科技园区。组织开展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综合评估、监测、绩效评价和验收工作。(成果区域处、农村处分别负责)

14.加强绿色技术和民生科技创新。推动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组织开展大气、水、土壤固废污染防治等关键核心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在省重点研发计划中,组织实施标准化科技专项和生态环境科技专项。会同省卫健委组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科研攻关,为疫情防控提供科技支撑,启动第三批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支持中医药事业创新发展和亳州“世界中医药之都”建设。落实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包保督查责任。 (社发处,资管处)

15.强化科技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组织实施大别山等革命老区、皖北及贫困县科技扶贫专项,落实倾斜政策,重点支持特色产业发展。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研究制定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5年行动计划,组织实施国家“三区”人才计划,新建一批科技特派员工作站,深化科技特派员与贫困村结对帮扶,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深入推进定点帮扶埇桥区和“双包”村工作。发挥高校院所、企业和农林综合实验站等支撑作用,完善新型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支持安徽农业大学牵头打造“大学农业推广体系与技术转移模式”。(农村处,资管处、成果区域处)

(五)构建区域创新协同体系

16.高质量推进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参与编制实施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发展规划,联合沪苏浙一市二省科技部门加快制订实施方案及配套举措,组织实施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工程、安徽科技大市场工程、科技成果应用示范和科技惠民工程。高水平推动G60科创走廊宣芜合段建设,共建一批科技成果孵化基地,提升省际产业合作园区技术水平。积极参与长三角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推动长三角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长三角专家库建设,联动整合长三角技术市场,开展长三角立法协同创新。组织参加第二届长三角一体化创新成果展,举办第三届长三角国际创新挑战赛。(规划处,政体处、基础奖励处、农村处、社发处、成果区域处、外专处、引智人才处等)

17.高标准推进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提升芜湖、马鞍山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建设水平,指导蚌埠、淮南、滁州、铜陵完善建设方案,争创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促进科技资源向资源型城市流动,布局一批创新平台。(成果区域处、基地处,高新处、农村处、社发处)

18.大力度提升皖北地区和县域科技创新能力。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推动皖北地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聚焦皖北地区高质量发展需求,完善政策措施,强化科技供给,支持加快建设皖北承接产业转移集聚区,补齐补强皖北创新发展突出短板。加强省市联动,强化对市县科技工作精准分类指导,推进创新型县(市)建设,开展第二批省级创新型县(市)创建工作。推广深化“县院合作”模式,鼓励依托龙头企业、开发园区组建协同创新平台,支持一批高校、科研院所与县域单位产学研合作项目,促进县域经济振兴发展。(农村处,规划处、资管处、成果区域处、基地处等)

19.高水平加强对外科技交流合作。组织实施一批国际科技合作项目,加强与相关国家和地区科技交流与合作,持续推进合肥国家中德智能制造国际创新园建设。支持我省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积极参与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工程,新建和提升一批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国际联合研究中心(实验室)。主动对接京津冀协同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国家战略,加强区域创新合作。(对外合作处,农村处、引智人才处)

(六)激发科技人才创新活力

20.加大引才引智工作力度。落实新时代“江淮英才计划”,择优扶持一批高端外国专家在皖创新创业。围绕“一室一中心”等重点创新平台、重点高校院所和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加强人才引进力度。争取科技部人才类、平台类项目支持。加强联系服务科技专家和科技优秀人才工作,实行外国人才签证全流程在线办理,探索出台外国人来皖工作便利化措施。组织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大会参会参展、安徽省海外名师大讲堂等活动,协助办好新当选院士座谈会。规范省级科普基地认定,组织举办2020年安徽省科技活动周。(外专处、引智人才处分别负责)

21.引进扶持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研究发挥在皖两院院士作用支持政策,探索实施更多政策招引顶级科学家,规范院士工作站设立和运行。修订《安徽省扶持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在皖创新创业实施细则》,妥善处理好科技人才团队奖励期满扶持资金退出等问题,优化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引进流程,新引进和扶持提升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50家以上。(对外合作处、引智人才处分别负责)

22.推进人才激励政策落地见效。健全以人才为核心的创新激励机制,完善首席科学家、岗位管理、科研人员股权激励、柔性引才等制度政策。修订《安徽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实施细则,研究制定鼓励和规范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指导意见,开展第十五届“黄山友谊奖”评选表彰工作。抓好降低企业引进高科技人才成本奖励政策兑现工作。探索试点开展职务发明科技成果产权改革,优化国有技术类无形资产评估管理流程。持续抓好赋予科研机构和人员更大自主权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开展基于绩效、诚信和能力的科研管理改革试点,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开展全省自然科研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引智人才处、政体处、监督处、基础奖励处、成果区域处、外专处分别负责)

(七)构建高效适用的科技管理体制机制

23.谋划省“十四五”科技创新发展规划。认真开展省“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执行情况评估,对接国家“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纲要编制要点和方向,结合我省发展战略目标启动编制省“十四五”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并同步研究编制省2021-2035年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明确我省科技创新重大思路、重大任务、重要举措和改革目标。凝练和启动部署一批省“十四五”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规划处,办公室、政体处、资管处等)

24.优化完善科技管理体制机制。启动《安徽省科技进步条例》修订,修订完善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等政策。开展新一轮部省会商,完善厅市会商联动机制。深入推进我省五大发展行动计划。修订完善省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发展政策,支持大中小企业和各类主体融通创新,支持组建一批“政产学研用金”六位一体新型研发机构,开展新型研发机构绩效评估。(政体处、规划处、资管处分别负责)

25.深化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抓好法治宣传,加强依法行政,及时动态调整和完善政府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做好科技领域改革经验的推广落实工作。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程序制度,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建立完善民营科技企业家等创新主体参与相关科技创新政策制定和执行的机制和举措。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推动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在科技管理中应用,推进公共服务一体化,优化行政审批事项,推进“一网通办”,提高政务窗口服务水平,指导市县科技部管理部门服务窗口建设。规范优化厅财政预算编制和执行。(政体处,办公室、资管处、高新处)

26.加强科研诚信监督体系建设。夯实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工作基础,建立省级科技计划监督与诚信管理规范,立项建设省科技诚信管理信息系统,深化科技计划项目全过程诚信管理,在科研诚信政策制定、教育培训、宣传贯彻、调查处理和联合惩戒等方面加大力度,建立统筹协调的监督工作机制。修订省科技专家库使用管理办法,在专家数量扩容、专家精准分类、完善专家淘汰机制、优化使用流程等方面进一步加力,提升科技项目评审水平。统筹开展省级科技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全面落实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要求,破除“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创新监管方式,加强科技计划事前事中事后监督,逐步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依法依规对严重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实行终身追究,并实施联合惩戒。(监督处,政体处、资管处)

(八)提升科技创新治理能力

27.持续加强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精神,坚决反对和纠正“四风”问题,特别要力戒形形色色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激励和引导广大干部勇于担当、敢于作为、迎难而上。规范督查考核检查等工作,倡导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实施重点事项督办清单等有效工作机制,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扎实做好其它有关工作。(办公室,政体处、资管处、监督处、人事处、机关党委、离退休处等)

28.深化直属单位改革。统筹推进厅直属单位转企改制和优化调整,加大直属单位领导人员交流轮岗,优化配强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提升直属单位高质量承接厅机关管理和服务职能的能力。稳妥推进直属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试点工作,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人事处,办公室、资管处、相关直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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