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2986088/201912-00193 组配分类: 部门解读
发布机构: 省科技厅 主题分类: 综合业务
名  称: 政策解读《省科技厅关于加强和规范科技类社会组织管理办法》
词: 文  号:
信息来源: 省科技厅
发布日期: 2019-05-20 09:28:14 成文日期: 有效
性: 有效

政策解读《省科技厅关于加强和规范科技类社会组织管理办法》

日期:2019-05-20 09:28 来源:省科技厅 阅读次数: [ 字体:   ]

一、出台背景和过程

为加强科技类社会组织服务与管理,及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和省委综合考核要求,根据中央和省有关规定,我们印发了《省科技厅加强和规范科技类社会组织管理办法》。该《办法》在经征求驻厅纪检监察组、政体处、机关党委等处室意见基础上,我们又在厅业务主管的11家科技类社会组织中进行广泛征求意见,做认真分析,采纳吸收,并经厅政策法规与创新体系建设处合法性审核后,形成《省科技厅加强和规范科技类社会组织管理办法》。

二、文件依据

主要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8号)、省委办公厅《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皖办发〔2015〕63号)、省科技厅、省民政厅关于转发《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审查与管理暂行办法》(科策字〔2000〕065号)、省民政厅《安徽省社会组织举办研讨会论坛活动管理办法》(皖民管字〔2015〕 24号)等文件规定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三、文件执行范围及实施时间

本办法仅限于科技类社会组织包括科技类社会团体和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实施时间自本《办法》发布之日起施行。

四、主要内容

《办法》共七条,主要涵盖了科技类社会组织范围与类别、登记备案、年检、重大事项报告、党建等五个经常性管理工作方面。其中,第一条主要明确科技类社会组织范围,包括科技类社团和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两类,并分别予以界定;第二条主要明确科技类社会组织的登记审查,科技类社会组织由各级民政部门实行直接登记,这也是最新规定和变化;第三条主要明确年检工作,对年检意义、材料和时间作出规定;第四条主要明确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这也是落实巡视整改任务、加强意识形态建设的重要举措,特别是对学术报告会外请授课报备工作进行强调;第五条主要明确加强党建工作,要求做好组建党组织,提高党组织覆盖率。

五、主要创新点

一是对重大事项实行报告制度,这也是落实巡视整改任务、加强意识形态建设的重要举措,特别是对学术报告会外请授课报备工作进行强调;二是侧重对科技类社会组织范围与类别、登记备案、年检、重大事项报告、党建等五个经常性管理工作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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