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2986088/201809-00040 组配分类: 意见反馈
发布机构: 省科技厅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  称: 《安徽省关于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方案(讨论稿)》征求意见情况
词: 文  号:
信息来源: 省科技厅
发布日期: 2018-09-20 15:19:14 成文日期: 有效
性: 有效

《安徽省关于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方案(讨论稿)》征求意见情况

日期:2018-09-20 15:19 来源:省科技厅 阅读次数: [ 字体:   ]
         

序号

建议单位或部门

建议内容

采纳情况

理由

1

省财政厅

建议在重点任务“建立定标定额的评审制度”中明确一、二、三等奖的授奖数量。

部分采纳

改变现行各奖种及其各领域奖励指标与受理数量按既定比例挂钩的做法,根据我省科研投入产出、科技发展水平等实际状况,对省自然科学奖、省技术发明奖、省科学技术进步奖设定一、二、三等奖的授奖数量。

2

安徽医科大学

建议进一步优化奖励结构,在目前授奖体量的基础上,根据我省科研投入产出、科技发展水平等实际状况,适时适当增加授奖数量。

已采纳

目前,我省省级科技奖励数量为180项,省级以下科技奖励数量约为380项。考虑到我省正在加快创新型省份建设,创新资源丰富,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成果加速涌现,为进一步激发科技人员创新活力,吸引高水平创新人才、增强科技人员荣誉感,根据国英省长在省政府常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我厅多次与国家科技奖励办公室进行沟通汇报,提出科技奖励总数不超过350项,充分体现了我省创新型省份建设实际。

3

省科技厅厅内

建议将“工作实施”第三条中的文字“关于鼓励社会力量科技奖励健康发展问题”改为“关于鼓励和规范社会力量科技奖励健康发展问题”

已采纳

《改革方案》中“工作实施”部分已明确:由省科技厅制定鼓励社会力量科技奖励健康发展指导意见,并会同有关方面建立安全审查工作机制。

4

省科技厅厅内

建议将“行业协会”列入可提名单位

未采纳

按国家方案内容及国家科技奖励办的解释意见,提名者包含三个类别,分别为:专家学者、组织机构、相关部门。行业协会归属于组织机构内。

5

省科技厅厅内

按照李国英省长调研科技厅要求,建议在方案里明确凡是要申报省科技奖的,必须将成果在安徽省科技成果登记系统登记。

未采纳

对报奖材料的的具体要求,可以在下一步的奖励办法细则或年度奖励工作通知中予以明确,改革方案较为宏观,此条内容不宜在方案中表述。

6

省科技厅厅内

建议完善奖种设置,增加安徽省国际科技合作奖。比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安徽省国际科技合作奖设立的目的及宗旨是奖励与安徽科技合作与交流中,为推进科技进步,增进安徽和国外科技界合作与友谊,为安徽科学技术事业做出重要贡献的外国科学家、工程技术人员和科技管理人员及组织。

未采纳

现有奖种已设立安徽省科学技术合作奖,不再设立省国际合作奖,可将在国际科技合作取得到创新成果和突出成绩纳入省科学技术合作奖的奖励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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