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2986088/201812-00040 组配分类: 立项及经费预算
发布机构: 省科技厅 主题分类: 综合业务
名  称: 关于下达2018年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资金(含省科技重大专项)的通知
词: 文  号:
信息来源: 省科技厅
发布日期: 2018-12-05 08:30:13 成文日期: 有效
性: 有效

关于下达2018年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资金(含省科技重大专项)的通知

日期:2018-12-05 08:30 来源:省科技厅 阅读次数: [ 字体:   ]

各市及广德、宿松县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政府《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皖政〔2017〕52号)精神、《安徽省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7〕1223号)和《安徽省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6〕2152号)的有关规定,现将2018年省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资金(含省科技重大专项)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计划是2018年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省审核兑现资金项目,共1046项。其中省科技重大专项214项,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奖励86项,国家科技奖获奖项目奖励3项,在皖转化和购买省外先进科技技术成果补助补助154项,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奖励241项,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奖励6项,高新技术企业保险补助181项,农业种质资源库(圃)绩效奖励8项,动植物新品种绩效奖励56项,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绩效奖励13项,农(林)业综合实验站、农技推广示范基地绩效奖励11项,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奖励9项,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资源共享共用补助66项。

二、项目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省补助资金的监管使用,项目有资金配套要求的,要确保配套资金的到位,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对本地的皖北及贫困县专项项目给予配套资金支持。项目承担单位要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将获得的支持资金应用于研究开发或人员奖励,资金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做好研发投入统计;要及时向归口管理部门等报送资金使用情况,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科技等部门的监督检查或绩效评价;要认真组织项目实施,按时申请验收或结题,提交相关科技报告,进行科技成果登记。

三、需签订项目合同书的,请各项目承担单位登录省科技厅网站http://kjt.ah.gov.cn/,进入“安徽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下面的“安徽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kjgl.ahinfo.gov.cn/) ,在厅业务处和归口管理部门指导下填写项目合同书,明确项目合同任务和指标。合同在网上审核通过后,在线打印一式4份,于12月31日前报送归口管理部门,归口管理部门1月7日前统一送省政务中心科技厅窗口受理,厅业务处1月31日前完成项目合同书签订工作。

特此通知。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2018年12月4日


附件:关于下达2018年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资金(含省科技重大专项)的通知.pdf

附件:1.2018年支持科技创新部分政策资金计划表.xls

附件:2.2018年省科技重大专项资金计划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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