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2986088/201905-00214 组配分类: 行政许可结果
发布机构: 省科技厅 主题分类: 综合业务
名  称: 关于发放萧县儒建畜禽养殖场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的通知
词: 文  号:
信息来源: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发布日期: 2019-05-24 00:00:00 成文日期: 有效
性: 有效

关于发放萧县儒建畜禽养殖场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的通知

日期:2019-05-24 00:00 来源: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阅读次数: [ 字体:   ]

萧县儒建畜禽养殖场:

根据《实验动物质量管理办法》、《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和《安徽省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实验动物环境设施检测和验收组现场审查验收,你单位符合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申领条件,准予发放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许可证自颁发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五年。

请你单位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操作规程,强化实验动物质量和生产环境设施控制,加强许可证管理。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2019年5月21日


附件:实验动物许可证发放单位信息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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