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吴丽敏等65位同志具备自然科研(实验)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经省自然科研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省人社厅《关于同意吴丽敏等65位同志具备自然科研(实验)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函》(皖人社函〔2020〕18号)同意:吴丽敏等65位同志(名单附后)具备自然科研(实验)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时间从2019年12月19日高评会评审通过之日算起。
特此通知。
附件:取得自然科研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名单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2020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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