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2986088/201908-00004 组配分类: 招考(聘)及录(聘)用
发布机构: 省科技厅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  称: 安徽省科学技术研究院2019年公开招聘人员专业测试及相关工作实施方案
词: 文  号:
信息来源: 省科技厅
发布日期: 2019-08-01 00:00:00 成文日期: 有效
性: 有效

安徽省科学技术研究院2019年公开招聘人员专业测试及相关工作实施方案

日期:2019-08-01 00:00 来源:省科技厅 阅读次数: [ 字体:   ]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关于印发2019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秘〔2019〕11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安徽省科学技术研究院2019年公开招聘人员专业测试及相关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专业测试

(一)专业测试方式

专业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查考生综合分析能力、协调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及潜能等,面试时间为每人15分钟,满分100分,以当场抽签方式确定面试先后顺序,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

(二)专业测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定于2019年8月10 日,下午2:30正式开始。地点在合肥市高新区皖水路128号省科学技术研究院11楼。

(三)参加专业测试程序

1.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持专业测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均为原件)参加面试。

2.专业测试当日,参加面试的考生于下午2:00前到省科学技术研究院11楼侯考室报到侯考。对未按时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官构成 

根据招聘专业岗位,设立面试考官组,考官组由7人组成,其中外聘考官不少于4名。

(五)成绩合成

岗位代码为3000107的岗位考试最终成绩按统考笔试成绩占60%、专业测试成绩(即面试成绩)占40%合成确定。

岗位代码为3000108、3000109的岗位考试最终成绩按统考笔试成绩占50%、专业测试成绩(即面试成绩)占50%合成确定。

上述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考生专业测试成绩和考试最终成绩,于专业测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安徽省科学技术研究院、安徽省科学技术厅网站公布。

如进入专业测试人员数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则提前设定该岗位面试最低分数为75分,对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二、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考生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参加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专业科目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体检工作由安徽省科学技术研究组织实施,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考察时采取工作平台查询(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 http://zxgk.court.gov.cn)、个别谈话、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深入了解考察对象的信用情况,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三、签约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者,由省科学技术研究院集体研究确定为拟聘人员,在省科学技术研究院、省科技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将有关材料经省科技厅审查后,报省人社厅核准办理有关手续。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四、组织领导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省人社厅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下,专业测试由省科学技术研究院按安徽省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负责组织实施,省科技厅机关纪委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0551-65145589

监督电话:0551-62659375  


                              安徽省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9年8月1日


附件: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名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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