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首批省级创新型县(市)验收通过名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15 22:02 来源:农村科技处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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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科技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县域创新驱动发展若干意见》,根据科技部《创新型县(市)建设工作指引》,省科技厅于2019年启动建设首批创新型县(市)。三年建设期满后,经组织专家评审、现场考察及综合评议,形成首批创新型县(市)验收通过名单。现将验收通过的首批创新型县(市)名单(见附件1)予以公布。

验收通过是创新型县(市)建设工作的重要阶段性成果,更是新时期县域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的新起点。各创新型县(市)要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国家《“十四五”县域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规划》,结合自身建设主题类型,不断提升建设质量,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加强典型做法总结凝练,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各市科技局要进一步加强对创新型县(市)的管理,督促指导通过验收的县(市)编制《创新型县(市)建设三年工作方案(2023-2025年)》(以下简称《工作方案》)(提纲见附件2),并认真组织实施,三年期满后省科技厅将对创新型县(市)建设效果进行评估。验收未通过需要整改的县,相关市科技局要指导督促制定一年整改方案。整改期满后,省科技厅将组织评审验收。

请各有关县(市)人民政府将《工作方案》报送市科技局,各市科技局对《工作方案》进行审核,12月30日前将纸质版(一式6份)寄送至安徽省农村与社会科技发展中心,电子版发送至ahnszx@126.com

联系人:安徽省农村与社会科技发展中心 李晓倩  

电  话:0551-62685273

地  址:合肥市黄山路601号合肥科技创新公共服务中心701室 

附件:1.首批省级创新型县(市)验收通过名单.doc

2.《省级创新型县(市)建设三年工作方案(2023-2025年)》(提纲).doc

3.创新型县(市)建设指标及年度目标分解表.doc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