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安徽省科技评估与监管中心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复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06 18:16 来源:人事处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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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1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秘〔2021〕103号)要求和安徽省人事考试院出具的2021年度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成绩,结合本单位招聘的岗位数,现按5:1的比例确定本单位各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确定资格复审人员

根据应聘人员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5:1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名单,并进行资格复审。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附后)。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1.复审时间:2021年7月12日-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复审地点:安徽省科技评估与监管中心(合肥市黄山路601号科技创新公共服务中心大楼)6楼609室。

3.乘车路线:可乘坐10、20、44、118、158路公交至科大创新站下。

4.联系人及电话:李丹丹、13966736632;刘赞扬、13856078982。

三、资格复审要求

1.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

(1)属全日制2021年应届毕业生的,还须提供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其中,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1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1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3)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的,还须提供服务基层的证书(鉴定表),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明材料。2021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证书(鉴定表)或相关证明材料。

(4)属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还须根据其身份,相应提供其档案等相关材料所在单位证明,或服务基层项目相关证明材料,或退役大学生士兵相关证明材料(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明材料),以及本人关于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2.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审核。对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发放专业测试通知书。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但在本中心专业测试时间前3个工作日,不再等额递补。

特此公告 。   


附件:2021年安徽省科技评估与监管中心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复审名单                     

 

                                                                          安徽省科技评估与监管中心

                                                                              2021年7月6日

 附件:

2021年安徽省科技评估与监管中心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复审名单 

岗位名称

岗位代码

聘用

人数

准考证号

笔试成绩

排名

备注

专业技术

3000161

1

1134300102601

222

1

 

1134300102602

206

2

 

1134300102605

196

3

 

专业技术

3000162

1

1134300102606

224

1

 

1134300102611

198

2

 

1134300102612

192

3

 

1134300102610

181.5

4

 

1134300102609

165.5

5

 

专业技术

3000163

1

1134300102615

221

1

 

1134300102614

206

2

 

1134300102621

204.5

3

 

1134300102618

197

4

 

1134300102620

183.5

5

 

专业技术

3000164

1

1134300102721

231.5

1

 

1134300102806

227

2

 

1134300102725

214

3

 

1134300102701

207

4

 

1134300102722

207

5

 

专业技术

3000165

1

1134300102808

210

1

 

1134300102813

165

2

 

1134300102809

163

3

 

1134300102811

161.5

4

 

 

注:以上公布名单人员符合皖人社秘〔2021〕103号文件要求笔试成绩达到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的规定,其中300161岗位笔试成绩达到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规定仅3人,300165岗位笔试成绩达到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规定仅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