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区域创新体系建设联系会议办公室秘书处工作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04-25 14:51 来源:对外科技合作处 阅读次数: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及《安徽省省级预算单位变更政府采购方式审批管理办法》(财购[2015]560号)的规定,现就本项目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予以公示。

一、采购人名称: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二、采购人地址: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996号;

三、采购人联系电话: 0551-62616083;

四、采购项目名称:长三角区域创新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秘书处工作;

五、拟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项目管理服务;

六、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4.75万元 ;

七、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根据财政部《财政部深化地方事业单位改革做好财政相关工作的通知》(财综〔2016〕14号)“完善和落实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财政政策”精神,“对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原则上维持分类前财政补助水平,以项目支出形式给予支持,具体以政府购买服务为主”;根据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编办《关于做好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财综〔2017〕47号)中“支持行政主管部门向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购买服务”精神,“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批复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可采取直接委托方式购买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服务项目”,“对购买内容相对固定、连续性强、经费来源稳定、价格变化较小等经常性购买服务项目,签订的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可适当延长履行期限,最长可以设定为3年”。

2.根据《安徽省科学技术厅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皖科资秘〔2021〕132号),安徽省科技厅将“长三角区域创新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秘书处工作”列入2021年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3.根据《省科技厅2020年第27次厅务会纪要》精神,省科技厅创新发展规划处将“长三角区域创新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秘书处工作”列入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预算金额4.75万元。

4、“长三角区域创新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秘书处工作”是系统性、持续性工作。安徽省科技厅自2014年以来,一直委托安徽省科技交流与人才服务中心承担上述工作,产生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八、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

安徽省科技交流与人才服务中心

九、拟定唯一供应商地址:

合肥市蜀山区黄山路601号科技创新公共服务中心505室

十、专家论证意见(预算金额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项目需提供,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可不提供):

1.“长三角区域创新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秘书处工作”采取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符合国家和省相关文件精神。

2.“长三角区域创新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秘书处工作”是一项系统性、持续性的工作。安徽省科技交流与人才服务中心自2014年起,一直承担省科技厅委托的“长三角区域创新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秘书处工作”,与长三角科技厅(委)联系密切,拓宽了交流渠道,促进了资源共享、成果转化,承办或协办了多场对接会,提供了创新性增值服务,形成了一支专业化的管理团队,取得了良好成效。也得到了相关企业科研院所的好评,安徽省科技厅对该中心工作表示满意。

3.安徽省科技交流与人才服务中心符合单一来源采购要求。长三角区域创新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秘书处工作经费预算4.75万元,预算基本合理。

十一、专家名单、工作单位、职称:

王恩君,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高级工程师

吴彩丽,合肥学院,研究馆员

张捷,中科院合肥技术创新工程院,高级会计师

十二、公示期限:2021年4月25日至2021年5月1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科学技术厅机关纪委(地址: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996号,联系电话:0551-62659375)反映,同时抄送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地址:合肥市阜南西路238号;联系电话:0551-68150413)。如无异议,公示结束后将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