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来信人:您好!根据《安徽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20号)第十五条规定,安徽省科技奖评审结果须报请省人民政府批准。目前,我厅已于2022年元月启动报请程序,待正式批准后省政府将印发《关于2021年度安徽省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由省政府正式发布获奖成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