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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
科技型中小企业
来信人: 肖**** 来信时间:2020-04-20
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怎么办理?我单位为2019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
回复
回复部门:高新技术处 回复时间:2020-04-21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号)有关规定,企业拥有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并同时满足以下四项条件,可被确定为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一)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二)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三)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类。(四)企业在填报上一年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若贵单位符合上述条件,可在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http://www.innofund.gov.cn/)上注册登记企业基本信息,并在线填报《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我厅会组织有关单位对企业填报信息进行确认,并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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