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谈实录
《关于推进安徽省实验室安徽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
嘉宾:

时间: 2019-08-07

摘要: 《关于推进安徽省实验室安徽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已于近日正式发布实施。今天上午,我们邀请了省科技厅罗平副厅长到会,介绍《实施意见》的出台背景、主要内容、亮点特色和下一步工作计划,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关于推进安徽省实验室安徽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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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各位新闻媒体的记者朋友,大家好!欢迎参加今天上午的新闻发布会。

《关于推进安徽省实验室安徽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已于近日正式发布实施。今天上午,我们邀请了省科技厅罗平副厅长到会,介绍《实施意见》的出台背景、主要内容、亮点特色和下一步工作计划,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首先,请罗厅长作情况介绍。

罗平:各位记者朋友,大家好!

首先,欢迎各位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日前,省政府正式印发《关于推进安徽省实验室安徽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皖政秘〔2019〕137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下面我就有关情况向媒体朋友作一通报。

一、出台背景

2018年2月,省委、省政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科技创新大会、两院院士大会、中国科协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部署,顺应新时代高质量发展要求,强化战略科技力量布局,优化提升我省科技创新基地建设水平,以培育创建国家创新基地“预备队”、省级创新基地“先锋队”为目标,决定组建安徽省实验室和安徽省技术创新中心(以下简称“一室一中心”),首批组建了20家,并印发了《关于组建安徽省实验室安徽省技术创新中心的决定》(皖发〔2018〕4号文件)。

一年多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一室一中心”建设,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在重要会议讲话和调研中,对建设“一室一中心”工作给予大力指导和推动。去年底,邓向阳常务副省长听取了省科技厅关于首批“一室一中心”建设运行情况专题调研报告,明确要求省科技厅牵头、在调研总结和评估首批“一室一中心”建设运行成效基础上,检视问题,深入研究,明晰工作思路,对进一步推进“一室一中心”建设的重点任务、政策支持、考核评估等方面,提出下一步实施意见。根据省领导指示要求,2019年初,省科技厅启动了推进“一室一中心”建设实施意见的起草工作。期间,多次调研“一室一中心”建设运行情况,听取有关高校院所、企业和专家意见,在贯彻省委4号文件基础上,对“一室一中心”建设重点任务、政策措施和考核评估等相关举措再明确再部署,做到目标任务具体化,增强可操作性;同时,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技术创新工作要求,以及我省新时代“江淮英才”计划、实施“高新基”重大科技项目等政策。经过多方面、多轮次征求意见和合法性审查后,文件分别经省政府第49次常务会、省委常委会审定通过,近日正式发布实施。

二、主要特点

(一)明确了建设目标任务。对“一室一中心”提出了具体的建设目标任务,如争取在国家实验室、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国家科技创新基地建设中布局、创先争优;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实施“高新基”项目、高层次人才团队建设、重大成果转化等方面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二)实化了支持政策举措。引导统筹要素资源、多措并举支持“一室一中心”建设运行,如省财政明确每年给予稳定运行加绩效奖补经费,加强科技计划项目支持,并在科技金融对接和科技人才服务等方面提出相关举措。

(三)细化了考核评估要求。根据基础研究和技术创新的特点,明确认定后的“一室一中心”即进入建设运行期,参加运行绩效统计和考核;加强长周期运行定期评估,扶优劣汰、动态调整、有序进出。积极引导“一室一中心”在建设模式、内部运行体制机制、科研项目管理和人才培育等方面加大改革创新。

(四)完善了省市联动机制。调动地方和各部门积极性,共同支持推动建设“一室一中心”。鼓励所在市政府争创“一室一中心”,积极培育符合条件的单位申请认定。在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方面,突出以市为主,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主导产业,发挥技术创新中心的平台示范带动效应。

三、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由四个部分组成,主要包括重点任务、保障措施、加强评估、组织实施等四部分内容。

(一)关于重点任务。明确了“一室一中心”建设的重点任务和着力方向,一是争创国家实验室。全力支持量子创新研究院建设,推动量子科技领域创新突破,着力打造承载国家使命、代表国家水平的重大创新平台,积极创建量子信息科学国家实验室。推动能源研究院和人工智能研究院等新型研发机构建设,积极争创能源领域和人工智能领域国家实验室。二是推进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拓展全超导托卡马克、合肥同步辐射光源和稳态强磁场装置等3个大科学装置性能,支持聚变堆主机关键系统综合研究设施建设,支持开展合肥先进光源、大气环境立体探测实验研究设施、强光磁综合实验装置预研,积极争取国家新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落户安徽,建成世界一流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集群。三是发挥特色优势创先进位。力争在国家相关部门组织的创新基地考核评估中创先争优;按照国家重组国家重点实验室体系要求,争取纳入新的国家重点实验室专业化分工布局,争创国家重点实验室等科技创新基地(平台)。四是强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积极参与量子通信与量子计算机、新一代人工智能等国家“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加强对重大基础前沿和战略必争技术领域的前瞻部署,着力突破一批前沿引领技术和颠覆性技术,集中力量攻克产业技术创新“卡脖子”问题。五是培育科技领军人才和高层次人才队伍。建立健全开放流动、高效激励的人才引进、使用和培育机制,赋予领军人才技术路线决策权、项目经费调剂权、创新团队组建权,打造一批能够发挥“塔尖效应”的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集聚一批优秀企业家,培养一批创新创业人才。六是加快推进重大成果转化应用。以提高科技成果供给为着力点,加强重点领域研发布局,强化“一室一中心”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力和贡献度。推动“一室一中心”在技术、装备、材料、工程等方面重大成果的转移转化和示范应用,加快推进从技术研发的创新链上升到生态系统建设的产业链,打造创新型产业集群。

(二)关于保障措施。明确了推进“一室一中心”建设的政策措施。一是加大资金支持。对新认定的“一室一中心”,省财政每家分别一次性奖励500万元、300万元,对运行期的“一室一中心”,每年给予稳定运行经费每家300万元和100万元。结合绩效考核或评估情况,再予以每家不同档次的绩效奖补,绩效奖补资金重点用于奖励“一室一中心”科研人才队伍建设、科技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等相关个人和团队。二是加大项目支持。优先支持“一室一中心”谋划新建项目,按有关规定申报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项目入库,推进以高科技、新领域、基础设施和平台为主的“高新基”全链条布局。支持“一室一中心”申报省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和牵头编制指南,并开设专门渠道,优先支持申报立项。三是优化金融服务。引导省科技成果转化基金、省“三重一创”产业发展基金、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基金和省级种子投资基金精准对接“一室一中心”科技创新活动,推动重大技术成果转移转化和产业化。鼓励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积极参与“一室一中心”的建设和投资。四是完善人才服务。“一室一中心”建设纳入新时代“江淮英才计划”,按相关政策予以支持;支持面向海内外引进和培养一批科学家、学科领军人才和科研创新团队,吸引高精尖缺人才进入“一室一中心”;加大省编制周转池统筹力度,及时满足“一室一中心”引进和选拔人才的调剂需要;支持完善与科研人员科研能力和贡献相匹配的具有竞争力的分配激励制度,落实科技创新绩效奖补资金不计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额的相关规定。

(三)关于加强评估。省实验室每5年进行一次定期评估,省技术创新中心每3年进行一次定期评估,主要围绕科研创新绩效、人才队伍建设、开放交流合作、科技成果转化和管理运行机制等方面开展;突出奖惩激励导向,动态调整,有序进出,对评估优秀的“一室一中心”加大支持,对未通过的予以整改或摘牌。

(四)关于组织实施。明确省“一室一中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责职。鼓励各市制定“一室一中心”相关支持政策,组织推荐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申请创建;中央驻皖高校院所、省直有关部门和省属高校要协助做好“一室一中心”建设运行的监督管理;各依托单位强化建设主体责任,建立完善与目标定位相适应的内部治理结构和管理制度。加强“一室一中心”建设的科研诚信管理,建立健全以诚信为基础的全流程监管机制。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室一中心”创新平台建设,是省委、省政府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肩负着参与全球和区域科技竞争与合作的重大使命,承载着瞄准科技前沿,实现前瞻性基础研究、引领性原创成果突破和推动产业技术创新的重大任务。下一步,我们将牢牢把握科技创新发展大势,坚定不移下好创新“先手棋”,切实发挥“一室一中心”的“预备队”和“先锋队”作用。根据《实施意见》和制定的两个管理办法要求,在业已打下的良好基础上,积极推进已建的“一室一中心”建设和运行,在若干领域布局建设新的“一室一中心”,加强“一室一中心”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加大政策落实力度,持续激发科技创新活力,增强科技创新新动能。同时希望各地各部门对照实施意见要求,进一步发挥优势,统筹资源、多方联动,合力推进实施意见的全面贯彻、落地见效,以“一室一中心”建设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深做实,以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

谢谢大家!

主持人:谢谢罗厅长的介绍,下面是答问环节,请各位媒体记者在提问时通报所在的新闻单位。

人民网安徽频道记者:罗厅长您好,我是人民网安徽频道记者。2018年,省委、省政府首批组建10家安徽省实验室和10家安徽省技术创新中心,请您介绍下首批“一室一中心”建设情况,有哪些重大创新成果,对我省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技术创新、人才培养引进等方面起到哪些推动作用?谢谢。

罗平:近一年来,在各方努力和支持推动下,首批“一室一中心”在争创量子信息科学国家实验室、建设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开展科研攻关等方面稳步推进,充分发挥了“预备队”和“先锋队”作用。

一是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领域取得突破。省实验室着力聚焦重点基础领域和学科方向,开展战略性、前沿性、前瞻性、基础性、综合性和原创性科学研究,产出了一系列国际领先的重大成果。如在国际上首次研制24个超导量子比特处理器并演示量子模拟实验、首次顺利实现量子密集编码达到2.09的信道容量,创造了当前国际最高水平;磁约束核聚变首次实现等离子体中心电子温度达到1亿度,并成功中标ITER托卡马克主机安装标段工程,为自主建造中国聚变工程实验堆奠定基础;茶树生物学与资源利用成功破解世界上分布最广的中国种茶树全基因组信息等。据不完全统计,省实验室共承担各类在研课题1000余项,总经费超过10亿元,其中,2018年新立项课题500余项;发表SCI/EI论文2000余篇,其中在Science、Nature及其子刊上发表论文近50篇。

二是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上取得突破。面向国际产业技术创新前沿和制高点,凝练重大技术创新方向,聚焦产业、行业重大技术攻关,推动我省相关技术领域突破和重大成果转化应用。一年来共开发重大战略新产品20多项,获授权发明专利200余项,有力支撑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产业升级。

三是集聚人才磁场效应进一步显现。大力引进国内外顶尖人才,吸引培育一批高水平人才团队。主办或参与组织全球性、全国性学术会议30余次,参加高端学术会议200余人次,搭建高端人才交流合作平台。

安徽省广播电台记者:罗厅长您好,我是安徽省广播电台记者。请问此次出台的《实施意见》,在支持“一室一中心”建设方面,有哪些新的举措和政策?谢谢。

罗平:本次出台的《实施意见》是在贯彻省委4号文件精神基础上,对“一室一中心”的建设任务、政策措施和考核评估等多方面明确,导向更具体、增强操作性。主要政策和举措有:

一是在资金支持上注重稳定支持。《实施意见》明确,根据“一室一中心”运行情况和绩效考核结果,省财政采取稳定运行支持和绩效奖补相结合的方式,每年支持省实验室稳定运行经费每家300万元、省技术创新中心每家100万元,结合绩效考核或评估情况,再予以每家不同档次的绩效奖补。省绩效奖补资金重点用于奖励“一室一中心”科研人才队伍建设、科技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等相关个人和团队,支持政策更加突出对人的贡献奖励。

二是在科技项目上给予优先支持,《实施意见》明确,除在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上继续优先支持外,支持“一室一中心”谋划新建项目,按有关规定申报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项目入库,推进以高科技、新领域、基础设施和平台为主的“高新基”全链条布局;优先支持“一室一中心”申报国家科技专项计划,对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等科技计划项目的单位,根据项目实施进展给予绩效奖补。

三是在人才服务上提出创新举措,加大省编制周转池统筹力度,及时满足“一室一中心”引进和选拔人才的调剂需要。支持完善与科研人员科研能力和贡献相匹配的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分配制度,落实科技奖励资金不计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额的相关规定。

四是在科技金融结合上加大对接服务,引导省科技成果转化基金、省“三重一创”产业发展基金、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基金和省级种子投资基金精准对接“一室一中心”科技创新活动,支持重大技术成果转移转化和产业化。鼓励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积极参与“一室一中心”的建设和投资。

中安在线记者:罗厅长好,我是安徽新媒体集团记者。此前,省科技厅出台《安徽省实验室管理办法》和《安徽省技术创新中心管理办法》,请您能否介绍一下,“一室一中心”的申报认定组建需要具备哪些条件和工作流程?谢谢。

罗平:省科技厅根据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制定印发了《安徽省实验室管理办法》和《安徽省技术创新中心管理办法》,两个办法明确了“一室一中心”的认定条件和流程。

(一)关于认定条件

1.在单位类别上,省实验室主要依托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单位组建,支持高校院所与企业联合共建;省技术创新中心依托骨干企业、科研院所或新型研发机构等单位牵头建设,支持企业与具有技术优势的高校联合共建。申请认定的依托单位须是省内的独立法人单位。

2.在研究基础上,要求研究实力强,在本领域有代表性,有能力承担国家和省级重大科研任务,开展的研究开发水平代表国内一流、省内领先,依托单位建有开放运行1年以上的省级科技创新基地或重大科研基础设施。省实验室要从事基础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研究方向和领域符合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规划,具有明显的优势或特色。省技术创新中心要拥有相关领域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有高水平技术成果并应用,年度研发投入强度明显高于行业同类。

3.在能力水平上,具备创建国家实验室(分中心)、国家研究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含联合共建)、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和国家技术创新中心或分中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产业创新中心等国家科技创新基地的基础和潜力。

4.在人才队伍和设施条件上,拥有领军人才和结构合理的科研人才队伍,具备良好的科研实验条件及科研基础设施,包括相对独立的物理空间;具有一定的资金筹措能力。

(二)关于工作流程

一是规划布局。省科技厅根据省委、省政府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省科技创新发展规划需求,提出“一室一中心”规划布局和重点领域。

二是提出申请。符合认定条件的单位提出申请意向,经归口管理部门推荐,按要求组织编制“一室一中心”建设可行性方案,提出“一室一中心”的研究领域或方向、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等,经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后报送省科技厅。省技术创新中心由所属地政府推荐。

三是可行性论证。省科技厅组织相关专家成立专家组,对申请认定的“一室一中心”进行现场考察,组织进行可行性方案咨询论证,提出专家论证意见。

四是上报审定。对通过咨询论证的“一室一中心”,省科技厅经公示后报省“一室一中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同意后予以认定。

五是编制任务书。经认定的“一室一中心”实行目标管理,依托单位在可行性方案基础上,完善实施方案,编制“一室一中心”目标任务书,经省科技厅审核同意后签订实施,进入建设运行期。

主持人:谢谢罗厅长的介绍和回答。创新是安徽最宝贵、最具优势的遗传基因。“一室一中心”的建设,是省委、省政府作出的重大部署,肩负着参与全球和区域科技竞争与合作的重大使命,承载着瞄准科技前沿、推动产业技术创新的重大任务。希望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把相关政策要说得清、说得准,在全省上下大力营造下好创新“先手棋”的社会氛围,促进全省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今天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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